【发布单位】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食药〔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01-02
【生效日期】 2018-01-02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zmqs.gov.cn/xxgk/qt/tzgg/spypjg/201801/t20180104_10639275.htm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阅读说明
附件2:201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
各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以下简称“食品抽检细则”)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食品抽检从计划制定到项目指标设定更具科学化,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根据“国家食药总局抽检细则”及、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食品抽检细则,使食品抽检细则能够更贴近深圳市实际食品抽检需要。在2017年食品抽检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营环节常规及重点抽检项目,满足多维度、不同功能抽检的要求。
现将“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予以印发,细则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阅读说明
附件2: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
(联系人:金赫明,联系电话:0755-83070278)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