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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豆制品抽检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8〕11号)

2018/3/6 15:21:00 来源:内蒙古食药监局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豆制品共36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   (内食药监通告〔2018〕11号)附件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计数》(GB 478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食品添加剂。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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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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