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标准化法》,现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新质技监标〔2001〕71号)。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标准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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