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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俐拍盖中盖广告的费用是220万

2000/7/9 0:00:00 来源:新浪网
  继中国青基会7月6日晚8时发表声明,宣布要投诉哈六厂以后,7月7日下午,青基会又给新浪网发来电子邮件称,巩俐拍摄此广告的费用是220万元。邮件全文如下:

  巩俐希望工程广告发大财220万广告费收入囊中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巩俐阿姨广告”事件再次爆出新闻:据知情人士透露,巩俐阿姨在此广告中获得了220万元的广告演出收入。

  今天,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所得税科一位同志证实,目前还未收到巩俐的纳税申报,该局也不知道巩俐有过这笔巨额广告演出收入。按照7月1日新实行的纳税办法,巩俐应该在本月1-10日内到该局申报上一季度的全部所得,而今天已是7号,还未见巩俐身影。

  若巩俐此项收入为税前所得,则根据国家有关纳税办法,巩俐将至少为此项广告演出缴纳所得税69.4万元。

  据悉,从7月1日起,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对辖区内的巩俐、濮存昕、张丰毅、王志文、李雪健等46位演艺界名人试行重点纳税人按季度上门申报的新的纳税办法。

  按照这个新的规定,演员应按季度将自己全部所得(包括境内和境外所得)自行上门申报,同时要出具演出合同、有关完税凭证及其它涉税凭证。

  这些收入相对较多的演艺界名人,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自行到东城区地税局如实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

  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说,对重点纳税人实行上门申报,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名人纳税资料进行积累,同时也可利用名人效应来宣传税法,提高全民纳税意识。 (《中青通讯》编辑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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