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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饮用奶”将有统一标志

2001/2/2 0:00: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赵承)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近日联合颁布《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以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和稳定供应。

暂行办法要求,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应当有稳定和优质的奶源基地,日供应鲜奶在50吨以上;应当具有机械化挤奶设备、管道输送生鲜牛奶,保证原料奶的冷链运输。供生产学生饮用奶的原料奶细菌指标应符合Ι级标准要求,牛奶中不含抗菌素。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的比例不低于80%,包装盒上要印刷“中国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同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暂行办法规定,从事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应当向当地政府学生饮用奶工作机构履行申报手续。经过筛选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查,由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共同认定。

据介绍,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近期开始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等城市乳品生产企业进行认定。其他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乳品生产企业待第一批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城市名单公布后,按暂行办法规定,组织申报、认定。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去年11月正式启动。它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方式,通过专项计划向在校中小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统一质量标准生产的学生饮用奶。(完)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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