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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误食问题大米受害者可索赔

2001/8/1 0:00:00 来源:南方网
  范围包括买米所支付费用及精神赔偿

  本报讯昨天,一些曾经食用过问题大米的市民来电咨询:受害市民是否可以索赔?向谁索赔?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广信律师事务所的袁耀鸿律师。

  袁律师首先肯定,曾经食用过问题大米的消费者可以索赔。消费者提起诉讼索赔时,除了要求赔偿买米所花的费用外,还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因为食用了问题大米,毕竟对消费者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压力,但该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则要由法院决定。  

  至于向谁索赔则要分别而论。消费者若在一些非正规的流动摊档上购买了问题大米,由于那些摊档流动性大,很难找到档主,就只能找生产厂家索赔。若在正规的商铺或超市等商家购买了问题大米,可以同时或单独向销售商、生产厂家索赔,两者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如这次致癌大米事件,厂家老板被抓,工厂被查封,受害者应待公诉机关向直接责任人提起公诉时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诉讼过程比较长,若想早点索赔,可以单独向销售商提起诉讼索赔。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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