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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米”续闻:谁该来监管陈粮流向?

2001/8/3 0:00:00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邱晓莹报道:这次广州查处的数百吨“致癌米”来自江西、广西的战争储备粮,不少市民担心,储备粮的管理可靠吗?对这一问题,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人昨天坦承:广东每年轮换下来的20万吨储备粮,出了粮库大门就难以确保最终流向,这已是粮食部门“能力之外”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储备粮每年有1/3到1/2要轮换下来。被轮换的储备粮,必须先送到外省如湖南的质量监督部门接受检测。如果受检的储备粮合乎标准,仍可投入到市场流通;如果是陈粮,则不宜流入市场,由质监局下通知将之处理成工业用粮。

  一般来说,陈粮会被用在制酒或者制沙河粉等工业上。粮食专家告诉记者,制沙河粉用陈粮比用新鲜的大米效果要好,称为“脱胶陈粮”。但是,如果像这次查处的“致癌米”,黄曲霉素严重超标,就是“陈化粮”,也不能制造饲料或酒,只能用作肥皂、工业酒精的原料,更不允许流入市场。

  按规定,对储备粮的处置流向判断,由质监局把握大权,粮食储备部门负责执行,而下一步走出粮库之后,会不会像“甩绳马骝”般被人又从工业用粮变卖到市场,或是陈粮与陈化粮混用就不得而知了。广州市粮油集团公司的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他们仓库的储备粮还有三个月就超期了,按照他们的做法是会尽快让粮食流通出去。但是一放到市面上,几经周转,加上保管不当,很难保证在三个月内会得到妥善的处理。“这是我们能力以外的东西。”他无奈地摊摊手。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本省储备粮公司与质监局对储备粮的有序管理,保证了粮食流通前的质量,但难保粮食流通出去之后面临“变质”的难题,更何况广东是粮食主销区,不排除各地轮换下来的储备粮流到广东。应该由哪个部门对工业用粮进行有效的监管,这对于肃清“毒米”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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