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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类食品江苏被禁

2001/10/13 0:00:00 来源:网友
日前,从江苏有关方面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下列食品在江苏城乡将被禁止生产经营:使用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粮食、油料、水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使用非食用酒精兑制的酒类;注水、掺水,使用非食用色素的肉类食品;混装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质量的非食用物品的食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加入药物的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原料及其制品:已经死亡的黄鳝、甲鱼、乌鱼、贝类、淡水蟹等水产品: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湖性疾患的食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食品;未按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的食品;未经依法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违者将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销毁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是提请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草案)》作出的硬性规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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