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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预热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

2002/9/13 0:00:00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本市将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销售的监管制度。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是: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

食品准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记者 李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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