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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香精实行生产许可证制

2002/11/25 0:00:00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近日从国家质监总局了解到,国家今年将继续对香料香精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可生产。

  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关于香料香精产品换(发)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继续对香料香精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香料香精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无生产许可证的香料香精产品。

  北京市有关部门要求生产香精香料产品的各生产企业近日到北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晨报提醒

  具体有哪些产品受限制

  香料香精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中,香料有香叶油、桂花浸膏、柠檬油、鸢尾凝脂,生物技术香料如丁二酮、乳香香料以及合成香料如香豆素等;香精有食品用、烟用、日化用、饲料用及其他工业用香精、水质香精、咸味香精、粉末香精等。(记者 马小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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