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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市场呼唤执法主体尽快到位

2003/3/3 0:00:00 来源:新华网
  酒,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消费品之一,确保假冒伪劣酒不从口入,是个大问题。山西是个酒品产销大省,为了探索新形势下酒类管理的新路子,早在1999年,省人大就制定了《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从而迈开了立法管理的步子。运用法制手段,打击假冒伪劣,净化酒类市场,3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法制管理我们还刚刚起步,在日前结束的全省酒类管理工作会上,记者感受颇深的是:酒类市场重在法制管理,法制管理重在执法队伍。


  省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仅去年一年全省各级酒管部门共纠正违规经营480户,依法取缔无证批发及非法经营360户,查处酒类违法案件3800多起,查获各种假冒酒品涉案金额310万元,端掉制售假酒黑窝点290多个,没收假冒名酒商标6万余套,没收制假设备76套。大同市设立举报热线电话,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去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根据群众举报,当场查处了一个外地无证窜酒案,查扣无证金六福系列酒1415件,总标值17万元。全省各地强化执法,查处大案,在酒类市场上显示了法制管理的强大威力。

  从山西酒管法制化的探索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酒类市场呼唤法制管理。但从这次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尽管我们的法制管理已经起步,却还有一定的难度,难就难在我们的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没有健全。我省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于2001年正式成立运行,可到目前,市(地)、县由于机构改革情况不同,酒管机构的模式也不统一,部分市(地)机构和编制尚未明确,特别是大部分县、区机构编制和队伍不到位。由此观之,酒类市场管理,仅有立法是不够的,立法就要执法,因此健全执法队伍,执法主体到位,应当抓紧推进。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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