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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选甜味剂食品

2003/3/3 0:00: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3月3日电(记者蒋桂斌)鉴于食品和饮料中的甜味剂滥用的现状,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饮料时,一定要“火眼金睛”看准了,谨慎购买和食用添加了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的食品。

按照有关规定,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的内容有: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如果产品中添加有甜味剂,则标签上配料表一栏中应明确标注甜味剂的具体名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饮料时,要仔细看清标签内容,对饮料所含的成分、容量、价格等心中有数,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 广大消费者应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多食用天然糖,尽量选择不含糖精的食品,购买有良好信誉的商品;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应教育孩子,不要买校园周边的“三无”零食和饮料;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最好不要食用含有各类人工合成甜味剂的食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糖业管理部门有关人员以及业内人士呼吁:当前整治在食品和饮料中滥用甜味剂的行为刻不容缓。首先是通过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限制或少用甜味剂。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限制使用甜味剂和提倡、鼓励使用食糖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次是加大对食品甜味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滥用甜味剂的违法行为。国家对甜味剂的使用和有关产品的标签标注内容都有严格而详细的规定,对于滥用甜味剂、欺骗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此外,公众舆论应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宣传和贯彻,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科学、合理消费,提醒消费者慎用添加甜味剂的食品、饮料,提倡多吃以食糖为原料的产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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