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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新标通报WTO

2003/6/10 0:00:00 来源:消费日报
  新标准将和食用油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一起,完成对我国榨油行业的
产业调整

  由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负责起草的新食用油标准已经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批,目前正在向W TO组织进行通报。新的食用油标准估计年内将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新标准将会对我国榨油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

  目前使用的食用油标准是1986~1988年期间制定的。据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有关人士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标准已显过时。新标准将在杂质、水分等各项指标的要求方面比旧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生产工艺的技术标准方面也会更加严格、规范。

  据悉,新的食用油标准涉及花生油、大豆油、葵花油、菜籽油、芝麻油等8种食用油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品质将所有食用油分为1到4个等级,其中最低食用油标准为第4等。

  除此之外,新标准还将对传统食用植物油的“压榨”与“浸出”工艺有了强制性要求,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予以明确标示。

  另外,记者了解到,新的食用油标准还将首次对毛油的品质进行约定,以便于毛油大宗贸易的进行。对此大连商品交易所有关人士称,大商所即将推出的豆油期货和约的交割标的将会随着新的毛油标准公布而进行相应的修订。

  据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而豆油、花生油这类产品属于大宗国际贸易产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 TO/TBT),我国新的食用油标准必须向W TO进行通报,后者再向相关贸易地区履行通知义务,90天内如没有提出异议,新的标准可获得正式实施。

  目前我国是世界第二大食用油生产国,2002年产量达1000万吨左右。业内人士指出,过去食用油加工行业门槛较低,实际上处在无序竞争的状态中,造成产能过剩、资源极大浪费以及食用油市场质量良莠不齐的局面。

  随着新的食用油标准公布,以及2003年8月1日实施的食用油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将会给整个食用油加工行业带来一轮新的兼并重组,产品质量不能达标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缺乏竞争力的中小榨油企业也将会面临较大困境。(李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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