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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将有“安全标志”首批试点企业9月公布

2003/7/10 0:00:00 来源:新华网
中国商业联合会日前决定在全国开展“全国百城百佳安全食品营销工程”,并启用“安全(供货)食品”标志。

  此项工作以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为重点推行地区,分步骤、分阶段地选择每个城市中的百家企业作为安全食品经营示范企业,经中商会食品安全办公室审查和专家认定后授予称号和使用“安全(供货)食品”标志。“安全(供货)食品”认定范围是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是商业零售食品超市、零售企业和进入“全国百城百佳安全食品营销工程”的供货商。

  “安全(供货)食品”标志的使用条件是,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有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有专人负责,特别是生鲜食品要求冷链完整、冷链达标定点;提供食品相关的技术设施、展示、放置的标准环境,保证食品安全,危害最小;引导消费者购买安全食品,普及安全食品基本知识;满足消费者对方便性、品种多样化的要求,在人员卫生、操作环境、加工原辅料品质卫生合格达标的前提下,开展店内食品加工;在经营环节保证不将过期、变质、不达标食品出售给消费者。对进入“全国百城百佳安全食品营销工程”的供货商,主要认定其“三证”,销地第三方检测部门报告书、生产标准,符合“安全(供货)食品”规范要求。

  为促进“全国百城百佳安全食品营销工程”和推动“安全(供货)食品”认定工作,中商会与天津市政府将于今年9月上旬在天津召开“首届中国安全食品贸易展中国天津国际连锁采购(安全食品与技术)交易会”,公布“安全(供货)食品”第一批试点企业。新华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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