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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吃了多少转基因食品?

2003/8/4 0:00:00 来源:人民日报
  北京市农业局日前公布的一项转基因食品检查结果,令人非常吃惊:他们从商场和超市抽取的22个样品,涉及14个品牌的农产品和食品,全部为转基因产品,却无一标明“身份”,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这些转基因食物主要为大豆色拉油和调和油,其中包括不少知名品牌,占北京市场销售份额的60%以上。执法部门当即做出严厉处罚,责令生产销售企业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依法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

北京发现这么多的转基因食品,其它城市会是“真空”吗?我也常常去超市买粮买油,天天食用,这么多年不知吃进多少“转基因”?

转基因食品是科学家在实验室中把动植物的基因加以改变,制造出具有新特征的另一种食品。据了解,世界上首例转基因植物于1983年诞生于美国,随后开始生产加工转基因食品并在市场上销售。转基因食品是现代科技的产物,不是不能吃,而是由于它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至今尚无科学定论,所以在销售这类产品时必须进行标识。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明确赋予各国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权利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落实,比如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超市,转基因食品的成份、原料、产地等,标识的非常清楚、详细,一目了然,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应该说,中国公众对转基因食品了解甚少,主要是因为宣传滞后,加之以前国内转基因食品销售没有任何标识。2001年5月,我国政府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2002年3月20日,与该条例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3个法规正式施行,要求对大豆、玉米、油菜类转基因食品必须进行标识,否则不得进口和销售。由此可见,对转基因食物进行标识是强制性的。

可是,以上法规实施一年多来,偌大的北京城竟无转基因产品敢于亮出身份,其它城市就可想而知了。那么,究竟是谁对公众隐瞒了转基因食品?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然是企业。据了解,生产者和经营者普遍存在顾虑,担心贴明标签影响产品销售,故而装聋作哑,有法不依。把消费者蒙在鼓里,以牺牲公众知情权来牟取企业利益最大化,是严重缺乏诚信的表现,不可能赢得长远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执法部门同样责无旁贷。(尹卫国)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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