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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积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2003/9/19 0:00:00 来源:sfda
  海南省按照国务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发办〔2003〕65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重点和目标:
  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质量卫生和安全为主题,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捣毁这类假冒伪劣产品的制售窝点,对无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中长期的工作重点是通过建立现代化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规章制度等,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全面治理,规范市场管理。
  《方案》按照种植类农产品、养殖类农产品、兽药、农药、饲料、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提出了实施放心工程的具体措施和配套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即:全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工作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整规办)统一指导、协调和督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设立海南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为办公室组成单位。牵头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责任单位开展有关工作,或向责任单位下达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不扯皮、不推诿。
  《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同作战;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督促检查,定期报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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