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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贴“QS”汕头部分企业意识不强尚在观望

2003/11/21 0:00:00 来源:汕头日报
(记者杨文兴)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8月开始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对二批共15类食品生产企业要求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统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其检验合格的食品上加贴“QS”标志,方能在市场上销售。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随着国家标准“门槛”的抬高,作为我市支柱工业之一的食品行业,虽然目前企业众多,但部分企业“QS”意识并不强,情况不容乐观。

去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对大米、食醋、酱油、麦粉、食用植物油等5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据统计,我市生产以上食品企业大约为35家,已通过审查的企业共有20家,尚有15家没有拿到“QS”。而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将开始对这5类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进行检查,未能贴上“QS”标志的产品将禁止再在市场上销售,意味着已被市场所淘汰。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制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我市生产这10类食品企业约有120家,但相当一部分规模较小,不具备生产合作产品的工艺设备条件,产品出厂检验能力较低,生产环境较差、管理不规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企业如果不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将很难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企业将面临难以为继的困境。

据了解,目前我市一些较大规模的商场,如沃尔玛、正大万客隆、天虹商场等均能把好首批5类食品有无“QS”标志的进货关。据反映,我市部分市民在日常购物中也渐渐培养起辨认食品有没有“QS”标志的习惯。

业内人士希望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我市食品企业的现状引起重视,予以适当的引导扶持。企业也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树立质量意识,避免因被动观望错失良机,在国家标准“门槛”前摔跟头,被驱逐出市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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