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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有卫生管理规范

2004/2/3 0:00:00 来源:今晚报
近日,塘沽区卫生局对区内的大小超市散装食品的卫生状况进行反复检查,共检查41户次。
《规范》标准
国家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今年已正式实施。
《规范》要求
生熟食品分开买卖;
食品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人员操作时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
经营者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经营者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对各超市的检查中,《规范》要求的以上几个方面未发现问题。
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标签上;二是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上。
《规范》要求,散装食品在销售的时候,应在销售货架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签,同时在重新分装的食品上也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一些超市的标签很不规范,一般只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值期、配料等,而没有生产厂家、食用方法、保存条件等;有些超市标签标注的内容模糊,比如不应该使用包装时间,而应改为生产时间。这种现象最严重的食品是速冻食品,如饺子、元宵等。
《规范》要求,经营者应把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缩小,放在货架上,便于顾客识别。
检查中发现了不合格的两证:一个保健品的合格证上盖着地方卫生厅的章,按对保健品的管理要求,只有国家卫生部的章,才是唯一有效的。
一些经营者,没有把两证挂出来。

(见习记者陈曦)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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