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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4项卫生安全措施构筑健康防护线

2004/2/23 0:00: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2月23日电(记者刘明云)日前,省卫生厅下发了紧急通知,对医疗保障和医疗救治、传染病菌毒种的管理、放射源管理、食品和饮水卫生监管等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急诊保持24小时战斗状态

  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确保医疗机构和各级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能够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要合理安排值班,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紧急情况。急救中心(站)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要24小时保持工作状态。

  对传染病菌毒种严格审批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菌毒种的使用审批手续,加强对传染病菌毒种的使用、保藏、携带、运输、引进和输出各个环节的管理。

  严防放射源伤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放射源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在放射源许可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发证。要做好许可后的监管工作。督促放射工作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和作业人员健康。

  取缔无证食品和饮水企业

  各地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工作。结合当前禽流感防治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学生集体餐供应单位等重点人群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一律取缔。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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