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食品标签“乱花渐欲迷人眼” 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2004/4/8 10:14:51 来源:胶东在线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是消费者判断产品好坏的重要外观依据,国家为此专门制订了GB7718-1994、GB10344-1989等强制性标签标准。但是根据近年来质监部门对市场检查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在标签标注上仍和消费者捉迷藏。

  标签标注不合格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无食品标签,有些食品在外包装上根本没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等规定标注字样;二、“挂羊头卖狗肉”,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配料、净重等和包装袋内实物不符;三、胡乱标注标准号,如有的糕点标准竟标注的煤炭标准,有的酒标注的是高度酒的酒精度,执行的却是低度酒的标准;四、生产日期让消费者找不着,有的厂家故弄玄虚,往往在该标注生产日期的地方写上“生产日期在××地方找”,有的以出厂日期代替生产日期,或者根本不标生产日期,部分企业甚至超前标注生产日期;五、标签标注的含量低于执行产品标准要求的范围,如标准要求甜型葡萄酒的酒精度应该在11.0%~24.0%(v-v),而一些葡萄酒厂家则在标签上把其生产的甜型葡萄酒酒精度标为7%或8%,明显低于执行标准,以此想把不合格产品变为合格产品;六、以欺骗手法误导消费者。如有的酒在标签显著位置标注高度酒风格,而在下面不醒目处又标注一个低度的酒精度;有的乳酸菌饮料在标签醒目位置以较大字写上“酸牛乳”字样,而用颜色比较淡的小字在下方标注上“饮料”字样,使那些粗心的消费者把饮料当成酸牛乳买走。

  所以,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提高警惕。如果生产厂家在标签上和您捉迷藏,您可千万要小心。

来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牟平区分局   编辑:诗琦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