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政府的指示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的要求,云南检验检疫局派出鲜松茸检验检疫临时工作组,自7月20日起着手在当地开展出口鲜松茸检验检疫工作。检验检疫工作组就鲜松茸出口及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解决的问题,与迪庆州政府及当地出口鲜松茸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并对外公布了有关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相应出口鲜松茸查验记录、抽样送样记录、单证台账核销记录等工作制度,做好前期准备。
针对迪庆州以前没有出口鲜松茸加工登记企业这一情况,工作组深入当地出口鲜松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及时指出有关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其尽快整改。目前迪庆州有2家经营企业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登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