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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白酒新规则(二)

2005/2/17 15:51:21 来源:新食品

预言二: 新国标规范白酒生产

    2004年,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联合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宜宾五粮液集团,重新修订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此外还修订或起草了“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米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白酒检验规则”、“白酒分析方法”、“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8个国家标准。

    应该说,上述国家标准的出台,对规范白酒生产将起到积极作用。此中深意,也许只有从事生产和科研的人更能理解。既谓之标准,就得遵此实行。从这个意义上说,2005年也可称之为“标准执行年”。至于“一个标准就代表了一个利益集团”的说法,过多评论无益,暂且不表。

预言三: 白酒流通持续“高压” 

    从2004年的情况来看,国家商务部门对白酒流通秩序的重视程度超乎寻常。但是,面对“消除酒类监管体制障碍”、“建立酒类管理法规”、“推行酒类批发企业开业技术条件以及酒类零售业规范条例”等等错综复杂的问题,又非朝夕之间就可以见效的。因此可以预见,这种对白酒流通环节所采取的“高压”态势,将贯穿于2005年之中,甚至更长时间。

    在此期间,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识规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的产品以及无证生产和用甲醇、工业合成乙醇勾兑白酒的行为将成为清理的重点对象。清理的范围主要是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餐馆,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假酒流向农村。 
 
如能将这一系列治理办法长期坚持下去,酒类流通秩序长效监管机制必将得到初步建立。“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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