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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日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2005/2/18 9:20:58 来源:丽水日报
    近日,龙泉市农贸市场内的活禽贩销大户柳运胜在获知有关省政府出台“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的消息后 乐开了怀。他笑着说:“这实在太好了,这样一来我每月至少可以少支出500多元过路费,一年下来就相当于使我增收6000多元。”
  
    据了解,从2月20日起实行的《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是省政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而制订的。市政府日前已收到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文件。该办法规定,装运我省生产的新鲜蔬菜瓜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蛋、鲜肉、鲜奶(未经加工)等鲜活农产品挂有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含冷链、藏车),可以凭农业或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或鲜活农产品(指不执行检疫的生鲜蛋奶、鲜活水产品、鲜竹笋、鲜板栗等)的产地证明,就能免费通行本省包含高速公路在内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混装车、装载核载吨位或有效装载空间在70%以下的鲜活农产品货运车辆仍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这一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众多从事生产销售食用菌、鲜竹笋等鲜活农产品的农户直接从中得到实惠。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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