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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上月生效,“老菜籽油”8月退市

2005/3/4 11:48:50 来源:中国食用油信息网
    平顶山晚报3月3日讯:昨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省质监局通知,流通领域实施GB1536-2004《菜籽油》国家标准已于2月1日正式生效,但2月1日以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菜籽油可以销售到8月1日前。

    据悉,目前“纯度”最高的品牌菜籽调和油,菜籽油的比重也仅有30%,其余的大多是价位相对较低的菜籽油等,而有些菜籽调和油中除了含有菜籽油香精外,没有任何纯菜籽油成分。

  新标准补充了油中芥酸含量指标、气相色谱法测定脂肪酸组成范围,修改了折光指数和比重两项特征指标,并增补了检验规则等内容。其中明确规定,菜籽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新标准《菜籽油》分为1到4个等级,其中最低为第4等。同时还对“压榨”与“浸出”工艺有了强制性要求,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予以明确标示。

    根据通知,自2005年2月1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新的《菜籽油》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自2005年8月1日起,市场停止销售不符合新《菜籽油》国家标准的产品。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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