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一块月饼=5000元?

2005/3/5 9:38:27 来源:沈阳今报

  今报讯对一块疑似内含陈馅的月饼索赔5000元,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还是敲竹杠?本定于在3月8日开庭审理的我省首例“消费者敲诈案”,以昨天检察机关撤诉的方式暂告一段落。

  2004年9月13日,李风(化名)购买了某食品厂生产的20块月饼。
在吃月饼时,他发现一块月饼馅中有月饼皮。他怀疑该月饼是陈馅制作,于是向厂家索赔5000元。同时对厂家说:“如果这件事情解决不好,我就找媒体曝光……”9月15日下午,双方见了面。经过讨价还价,副厂长给了李风4000元赔偿金。可是就在李风将钱装入裤兜时,突然冲上了几个穿警服的人。

  原来,食品厂方面认为李风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立即向警方报了案。李风拿到钱,警方也把手铐戴到了他的手上。今年2月份,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昨天下午2点,事情有了变化。法官来到了李风家,向他下达了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上写明,公诉机关因事实、证据有变化,申请撤回起诉。检察机关的撤诉申请得到了法院的准许。这意味着这一案件暂时告一段落。

  李风表示,撤诉意味着无罪,找媒体曝光不是威胁,也就不构成敲诈。他同时表示,今后再遇到这样的问题,他会拿着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会更注意一些方式。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