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副省长黄海嵩主持会议。
黄海嵩在会上指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尽快建立健全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完善“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黄海嵩强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首先要强化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管理。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建立可操作的监控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其次,要强化对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部门要严格管理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抽检、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工作力度。第三,要加大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特别要加大对不法生产经营企业和已经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第四,强化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