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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罂粟壳调味最高罚3万

2005/4/2 11:32:26 来源:辽沈晚报
    以“调味”名义在食品、饮料中掺加罂粟壳(籽)将受到最高达3万元的罚款!昨日获悉,在即将于4月15日起开始施行的《辽宁省禁毒规定》中,明确指出“禁止在生产、经营的食品、饮料中掺加罂粟壳(籽)或者K粉、摇头丸”,否则将受到严惩。

    辽宁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韩安平说,去年查处的吸食、注射毒品的治安案件中,43%发生在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而歌舞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蔓延,严重毒害了青少年,在部分青少年眼中在娱乐场所吸食消费摇头丸等毒品成了一种“时尚”。

    针对这种情况,《规定》特地要求,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便利,以及对发现在所经营的场所、交通工具和出租房屋内的毒品违法行为不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新闻链接

    昨日获悉,沈阳市公安局一举将皇姑区大洋酒吧内的26名涉毒嫌疑人当场抓获,一次性缴获摇头丸54粒、氯胺酮(K粉)2包。涉案的杨阳、程宪法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吸毒嫌疑人分别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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