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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实施巡查强检食品企业

2005/4/25 8:34:00 来源:中国质量报

    4月中旬,来自陕西宝鸡市质量技监系统的12个区县局长与宝鸡市局分别签订了《宝鸡市质监局系统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165家食品企业的负责人在《宝鸡市质监局系统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状》上也庄重签名。大家共同发出构建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的承诺。

    宝鸡市局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早在3年前的质量共建活动中就已开始,当时局系统12个县局与24个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质量共建活动,从技术人员培训、产品采标、质检机构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有5家食品企业的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针对目前食品企业规模不大,较分散的现状,宝鸡市局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把企业分为A、B、C、D4个等级。获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国家原产地域保护、陕西名牌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值利税在行业排名前8名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企业为A类。B类企业是取得食品(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稳定、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企业。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有质量保证体系,且证照齐全的为C类企业。D类是不具有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的企业。

    给食品企业分类是为了针对不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他们确定对A类企业以支持发展为主,实施扶优扶强措施,支持其诚实守信,不断做强做大。对B类企业以帮扶和监督为主,促使其规范生产,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能力,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对C类企业大力实施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保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对D类企业帮助其提高质量控制能力,特别严防其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一经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吊照、吊证建议。

    该局同时实施巡查和强检制度,对 A类企业一年至少巡查和检验两次、B类企业不少于3次、C类企业不少于4次,D类企业不少于5次。市区县质量技监部门根据巡查情况,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签署巡查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巡查记录表必须有企业签署意见,并归入企业质量档案。在质量检验、巡查中出现不合格记录的,区县级质量技监部门应当按照《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检分离及后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对这类企业做好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向基层延伸是宝鸡市局采取的又一措施。他们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聘请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在村(组)、社区聘请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形成县区———乡镇、街道———村及社区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同时把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纳入行政区域目标责任体系,划分责任片区,明确监管股(队)和片区责任人及职责。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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