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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预防菜豆角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2005/5/13 14:04:06 来源:西海都市报 陈文渊
入夏以来,菜豆角(四季豆)在我省城乡市场上大量上市,由于菜豆角中含有皂甙和植物红细胞凝集素,加工不当时可造成食用者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出冷汗等中毒症状。目前,我省已有食用菜豆角引起的中毒发生。为此,青海省卫生厅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学校、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馆在加工烹饪菜豆角时一定要做到:先将菜豆角择洗干净,而后放入沸水中煮沸5—10分钟,捞出后放入清水中浸泡1小时,方可烹调加工。

  学校、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馆和家庭一旦发生菜豆角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菜豆角,并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防止中毒事件扩大,及时向辖区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中毒人员的呕吐物、排泄物,并保护中毒现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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