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武汉“绿色食品” 标志滥用现象严重

2005/5/18 9:45:3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绿色食品”标志本来是农业部统一审核颁发和认证的质量标志,然而记者在武汉市场却看到一些企业在滥用“绿色食品”标志,而且大行其道。
  日前,记者在武汉市一些大型超市发现,希波集团、伊利集团、湖北中香米业等企业均在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佳木斯希波集团生产的“希波”牌羊肉串和牛肉串系列近10种产品的包装袋上都使用了“绿色食品”标志,而其“绿色食品”认证编号却重复使用着两个———羊肉串系列使用LB-30-0303080205A、牛肉串系列使用LB-30-0303080206A。记者上网查询后得知,原来希波集团目前并没有获得不同口味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
  希波此举是否违规?记者咨询了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科长罗昆,他表示:“我们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明确对不同口味的系列产品要求必须一品一号。”记者随后与希波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的张先生联系,对方称:它不是不同产品,而是同一系列,公司正在申办过程当中。
  记者就同一系列的产品能否使用同一个编号时,张先生告知他们现在已经开始整改了,且已经要求各市场对那种包装采取措施,也准备公开面对。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希波现象”其实十分普遍。类似情形还包括湖北中香米业生产的“润珠”牌大米系列产品、湖北孝感市正团麻糖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龙”牌麻糖系列产品等等。
  一号多用还算有号可用,然而一些产品没有认证编号,却也在包装袋上印有醒目的“绿色食品”标志。
  而更有甚者,武汉市江夏区梁子湖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梁子”牌武昌鱼系列产品的包装上写有“绿色食品”四个大字,却既没有“绿色食品”的标志图形也没有认证编号。真真假假,让人难以分辨。
  针对上述情形,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宣传处兰女士做出了明确的评价,绿色食品标志,绿标、编号,必须全部带齐,如果缺少,肯定只有并未申报和正在申报中两种情况。但可以肯定这是违规的。作为一种特定质量标志,“绿色食品”。商标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为什么违法滥用现象会如此严重?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事情比较难办,就目前国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普遍条件而言,通过一项“绿色食品”认证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不少企业受利益驱使,利用许多消费者现阶段对“绿色食品”的一知半解,大肆盗用、冒用、滥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及标号。但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一来因为没有执法权利,二来想着培育成长中的认证市场,只好把眼睛闭上一只。
  有专业人士指出,滥用“绿色食品”标志又岂止“假冒商标”这一宗罪名?它更是对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的偷袭!相关部门对这种现象应该尽快展开清理整顿,维护好“绿色食品”这块金字招牌,也提醒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时多个心眼,善于鉴别真伪。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