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对2004年全国碘盐监测结果显示:我省和北京、浙江、广东、海南、西藏、青海7省(区、市)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昨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厅了解到,全省卫生部门将对不合格碘盐展开严打行动。
据了解,为加强碘盐生产定点企业的监管,近期,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组织对辖区内碘盐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督查,同时开展食品加工流通环节、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使用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单位及在碘盐的加工、运输、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未予包装或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处,并追究责任人。市民若发现不合格碘盐、非食用盐、非碘盐踪影,可向当地卫生执法部门或向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028)8624111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