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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严处16起食品药品广告

2005/6/24 16:31:49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工商总局在集中抽查了全国80余种广告发布量较大的报纸广告之后,于23日对外公布了16起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服务和食品广告。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民介绍,检查出的这些违法广告案件具有典型性,集中反映出了违法药品、食品、医疗广告中的主要问题。

    这些广告有的是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还有的是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与其他药品进行功效比较;还有一些广告使用食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疗效。违法医疗服务广告则大都宣称能治愈乙肝、癌症等疑难杂症。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广告监管机关对这批违法药品、食品、医疗服务广告的查处决不能手软,要依法从严处理。

  在查处中首先要做到对案件一查到底,对涉嫌违法媒体、广告主、广告公司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有关部门撤销相关广告审批文号;其次,要对涉嫌违法广告进行追溯,即不仅对当日监测出的违法广告进行查处,而且也要对监测前发布的同样内容违法广告进行处理;

  第三,对那些严重违法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罚;第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各地联动;第五,各地广告监管机关在办案中要加强统一和协作,及时将查处情况向国家工商总局汇报,由总局广告司将调查结果移交给广告主所在地工商局。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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