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腌渍菜出口开始实施注册管理

2005/12/15 16:15:27 来源:糖酒快讯

    从天津市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出口“腌渍菜类”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管理范围,不再实施卫生登记管理,并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家认监会在发布2005年第30号公告,对《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进行调整的规定。

    为规范腌渍菜类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下发了《出口泡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依据该规范对出口泡菜生产企业进行卫生注册管理,对其它出口腌渍菜类产品生产企业参照该规范进行卫生注册管理。同时,为保证不影响腌渍菜类食品的出口,加强管理,国家认监委规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对新申请出口泡菜及其它腌渍菜类食品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卫生注册评审及发证;对已经获得卫生注册资格泡菜及其它腌渍菜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组织评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注册发证。

    2006年3月1日起,凡生产泡菜产品的企业未获得卫生注册资格的不得再出口泡菜产品;2006年7月1日起,未获得卫生注册资格其它腌渍菜类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得再出口腌渍菜类产品。据天津检验检疫局介绍,对出口食品实施卫生注册与登记管理目录是依据出口产品风险的大小而规定的,我国对风险性大的出口产品实施卫生注册管理,对风险性小的出口产品实施卫生登记管理,卫生登记参照卫生注册管理规定执行。此次调整后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的目录包括:罐头类、水产品类、肉及肉制品、茶叶类、肠衣类、蜂产品类、蛋制品类、速冻果蔬类、脱水果蔬类、糖类、乳及乳制品类、饮料类、酒类、花生、干果、坚果制品类、果脯类、粮食制品及面、糖制品类、食用油脂类、调味品类、速冻方便食品类、功能食品类、食品添加剂类、腌渍菜类。除上述目录以外的出口食品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登记管理。

    为保证相关卫生注册工作顺利实施,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天津地区腌渍类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企业:对照相关要求对企业加强管理,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确保在卫生注册限定时间前完成由卫生登记到卫生注册的过渡,保证腌渍菜类产品正常出口。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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