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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2006/2/3 9:35:37 来源:央广网

    卫生部近日制定印发《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以加强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规范》规定了明胶生产企业的选址、设计与设施、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贮存与运输和从业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原则,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规范》强调,禁止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废料,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猪、羊等牲畜的皮和骨等原料生产明胶。

    《规范》对生产设施、原料等方面做出细致和严格的规定。一是突出生产企业责任,《规范》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负责人是食品添加剂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确保食品添加剂明胶卫生安全的责任。二是按卫生要求划分生产区域,将生产区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区、清洁区三个区域。三是对生产流程中的卫生要求及控制,保证终产品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

    同时,为确保各项工序的卫生安全,《规范》还明确了原料处理、萃取、浓缩胶液消毒、半成品贮存过程的卫生要求。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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