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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酒类经营必须备案登记

2006/2/19 10:54:36 来源:浔阳晚报

    13日,九江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作为内设机构,在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内正式成立。该市以实施国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指针,全面加强该市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维护和规范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减少酒类商品流通税收的流失。全市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全部要参加备案登记,并按照溯源制度经营管理。

    记者获悉,全市酒类经营者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内贸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去年12月31日前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当在今年3月31日前办理备案登记;今年元月1日后新从事酒类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办理备案登记。酒类流通实行溯源制度,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都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应在3月底前建立《随附单》制度。凡是批发零售的酒类商品,都应填制《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凡是采购酒类商品,都应向供货方索要《随附单》。同时,散装酒的销售管理也将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据悉,纳入管理的酒类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市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已组织对全市酒类流通情况的抽样调查,仅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三个区就有酒类经营者超过4500户,包括酒类批发企业、零售副食店和酒吧、宾馆等酒类零售企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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