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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入遗”保护啥?

2006/6/10 10:16:41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布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东的凉茶榜上有名。人们先是惊喜,继而疑惑:凉茶“入遗”,保护的究竟是什么?

  保护的是不是个别企业垄断利益?凉茶通俗地说,是解决“上火”问题的广东民间土方。它可以是单方,也有大量颇具专业水平的复合配方。但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是全体广
 
东凉茶,而是有关部门组织提交“入遗”申报材料的21家企业生产的18个品牌、54种配方的凉茶。今后,这21家企业以外的生产单位生产的凉茶,要改称“植物饮料”或者“植物提取饮料”或者别的随便什么,就是不准再叫凉茶!

  人们不禁要问:京剧、中医也是首批“入遗”项目,按照“广东凉茶逻辑”,是不是只有梅兰芳演唱的才能叫京剧,周信芳、北京票友、洋票友唱的就不能叫京剧?是不是只有北京的医院可以看中医,其他地方的医院就不准看中医?

  保护的是不是违法违规经营?传统中医中药的特性之一是“药食同源”,“药膳”、“食疗”如何适应现代医药管理制度成为制约其生存发展的关键。在这方面,广东凉茶有两大问题:一是国家规定的“药食同源中药材”只有110余种,而广东凉茶实际应用的有近200种。二是功效宣传问题。按照规定,广东凉茶属于食品,不得宣传疗效。而“入遗”的凉茶,内容包括特定21家凉茶企业的54个“凉茶配秘方”及其对应的54种“专用术语”,它们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获得免责金牌。这些“秘方”中超出法定目录的中药材可以继续使用,厂家可以继续以“专用术语”的名义进行疗效宣传。而其他产品再要敢这样做就是违法,将受到查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瑰宝,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的是保护有价值的文化,绝不能成为企业获得垄断利益、免责金牌的商业手段!这是个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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