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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品须留样48小时备查

2006/6/26 9:17:06 来源:新浪网
    十桌以上的宴席,必须按规定上报,食品的样品也必须保留48小时以备查验。记者昨日获悉,由市质监局出台的南滨路餐饮企业服务标准,首次以条款的形式对南滨路上的52家餐饮企业,确定了质量保证机制。9月底前,相关部门将对餐饮企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可能退出南滨路。据了解,餐馆服务标准共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级。南滨路上的餐馆将要全部达到地方标准以上,各条款借鉴了国际旅游酒店的相关标准。

    《标准》规定,南滨路经营者如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保留造成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客人自带的食品也会留样备查。”外婆桥负责人称。(记者 黄懿)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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