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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糖业旗舰”出让风波

2006/8/10 16:21:41 来源:农民日报
    政府作嫁出让公司,股东称不知情

    黄剑麟是云南临沧市晶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6月的“昆交会”会后不久,他得到消息,自己持有相当股份的晶莹公司被当地政府出让给了广西某制糖企业。此前,他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黄剑麟说,“知道这个消息的同时就有人来游说我放弃持有的股份。”他后来了解到,市政府某领导、广西某公司法人以及晶莹公司的董事长李世平,作为甲乙丙三方在2006年6月7日签署了《临沧市年产10万吨以上蔗渣浆纸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按照这一协议的约定,由市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临沧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协调晶莹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晶莹公司全部自然人持有的4500万(4500万股)、占52.32%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广西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外,协议还约定股权转让价格按晶莹公司自然人提出的每股2.8元计,总价为1.26亿元,除此之外不再有任何附加条件。黄剑麟当即委托律师向临沧市工商局发出紧急律师函,表示了由政府做主对协议出让公司的异议,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委托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燕铭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侵权诉讼。
    黄剑麟在诉状中称,临沧市政府的行为直接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其出让公司的协议是无效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市政府作为一级行政法人在出让协议上签字决定公司命运,直接干预了企业的所有权,也是不合法的。

    股份制改造:晶莹公司的发展历程

    据了解,以前,由于临沧蔗糖企业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等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当时临沧地区的14家蔗糖加工企业多数处于严重亏损之中。2004年9月,全市糖业进行深化改革,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云南临沧地区糖业公司董事长李世平邀约区内外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8600万元,整合了临沧市五县区9户制糖企业,依法注册成立了由16个股东组成的云南临沧市晶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改制后的晶莹公司扭亏为盈,随着糖价飙升,榨季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再创历史新高。今年3月,公司又兼并接管了临沧双江纸厂,在2005年7月及2006年2月还先后与缅甸掸邦、瓦邦特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开发甘蔗、木薯、红薯、竹子等替代种植,以图发展临沧糖纸一体化。2004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在临沧市晶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糖业分公司所在地依法注册成立了7个子公司。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由于产业集中度高,临沧糖纸产业是最有条件发展的,如果运行良好临沧必将成为云南第一大产糖区,晶莹公司也将可能成为云南第一大糖业集团。

    以行政命令决定企业命运违背了市场规律

    黄剑麟说,早在2005年,云南省政府就明确严禁出让如糖业企业这样的典型资源性企业。面对上述禁令,临沧市领导却介入企业经营决策事务,以行政命令决定企业命运。这不仅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同时也遭到了广大职工的反对。
    7月24日,临沧市工商局按照出让协议更换了晶莹公司的法人及企业名称,从形式上,晶莹公司已完成“变脸”。此前,黄剑麟曾委托律师向工商局发了紧急函件,提出异议。  作者:黄岩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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