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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酒类年检与随附单发放同期进行

2006/9/5 8:51:12 来源:网友
    记者从长春市酒类专卖局了解到,自9月5日开始,长春市酒类专卖许可证年检工作将全面展开,并按照商务部“酒类备案登记表”统一编号,同时开始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发放工作,并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准销标识领购薄”制度。

    据了解,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没有实施前,长春市一直执行《长春市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对酒类市场实行“两证一标”(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酒类专卖准销标识)管理。为了更好地加强酒类市场管理,长春市将地方法规与商务部的部门规章进行了充分衔接,在原有的管理手段基础上,把流通随附单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手段,酒类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除要粘贴准销标识外,还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准销标识是由财政支持,经营者免费申领的一种酒类商品“身份证”,既具有防伪功能又具有查询功能,一瓶酒一个编号;“随附单”记录了售货单位的名称、地址、酒类经营许可证编号、联系方式等,二者有机结合,将有效保证酒类商品的可追溯性和保真性。

    长春市酒类专卖局局长赵灿华表示,实行“随附单”制度以后,有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酒类经营企业展开大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酒类经营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记者/赵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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