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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问题食品”呼唤法律法规制度化

2006/10/24 14:47:29 来源:慧聪网

    济南市10月23日(记者马国军)已过保质期的薯片、过期陈化粮加工成的膨化米糕、色素超标的豆腐干、二氧化硫超标的饼干果脯、质量不合格的油盐酱醋……据了解,“问题食品”被发现后,有关销售商大都做了下架处理,这些商品下架后最终流向哪里?记者今天对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咨询部分大型商场、超市了解到,对于即将到期或过期的食品,超市有打折促销、集中销毁、退回厂家等3种处理办法。对于相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被要求下架后,超市的通常做法是退回厂家。历山路某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期产品将全部下架,退给厂家或送处理部门绞碎,熟食则在当晚直接扔掉;除非工作疏忽,不会有过期食品留架。当记者要求查看相关记录时,对方婉言谢绝。对于过期食品如何处理,本市几家食品企业接受采访时都表示,由自己拉回企业进行内部彻底销毁。

    如果都像有关商家承诺的那样,市民似乎不必为下架商品的流向担心,但工商部门近期的查处却证明,下架商品流向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日前,槐荫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张庄路附近私自伪造生产日期、更换食品包装的某仓库进行了查处。当事人购买印码机、定做包装袋后,对下架商品进行重新包装,准备销往济南周边地区的食品经销店。在工业南路某厂院内,工商部门日前也查获一家设在厕所旁的馒头房,当事人将回收来的过期变质馒头粉碎后重新添加到面里,再蒸成馒头销售。因担心“新馒头”有异味,当事人还准备了带清香味的添加剂。

    据有关部门介绍,不少下架的“问题食品”除改头换面外,还从城市流入农村市场。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从乡镇市场上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数量呈上升趋势。一些不法商贩瞅准农民朋友多缺乏假冒伪劣商品辨别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重价格不重质量的现象,大肆向乡镇农村市场转移问题商品。记者还了解到,在乡镇农村,相关监管部门对市场商品质量检测能力非常薄弱,多处于眼观、手摸的落后状态。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只规定被查出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或过期变质食品,不可以回收翻新再出售,但对如何销毁处理并无严格和明确规定。具有监管功能的政府部门,其监管能力也只覆盖到“问题产品”的市场流通层面上。有关专家认为,经销商、厂商及有关执法人员,应共同推行过期商品退市销毁处理制度,同时建立退市台账,并对消费者公开,以使过期商品处置透明化。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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