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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布消费提示:买水产品注意索要销售赁证

2006/11/27 17:20:37 来源:北京市农业局信息中心
    抗生素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药残超标;增重、漂白(或着色);甲醛超标;受水质污染——今天上午,市食品安全办向全市发布水产品消费提示:水产品存在四大质量问题;市民选购水产品须留意“四证”。

    食品办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新鲜水产品时,要在具有《卫生许可证》,能够提供《产地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有正规保鲜或冷冻保鲜条件的超市、商户处购买,并注意索要销售凭证。

    对于鲜鱼,首先观察鱼眼角膜清晰光亮程度和眼球饱满程度,一般鲜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无下陷。鲜鱼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鲜鱼体表鲜明清亮,表面黏液不粘手,鱼鳞完整或稍有掉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用手指按压肌肉多坚实有弹性。

    对于冰冻鱼,活鱼冰冻后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死后冰冻的鱼,鱼鳍紧贴鱼体,眼睛不突出。另外,在选购冷冻初加工水产品时,消费者应注意:个别不法生产者在加工冷冻水产品(如冻虾仁、冻鱿鱼等)时,使其较长时间浸泡于碱水中,一方面使其增重,另一方面改观产品的质量,以致PH值大大超标。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时应看是否由专业生产厂生产;是否在保质期内。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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