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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散装食品连同包装称重 商家宰客有门道

2007/1/21 10:27:01 来源:解放日报

  小小一只塑料包装袋,可为商家带来约3000元年收入。有读者向记者爆料,不少商店销售散装食品时,不扣除包装袋的重量。节前山核桃、开心果等单价较高的南北货热销,一个包装袋竟可“卖”到1元钱。记者日前现场调查发现,这种不扣毛重的现象确已成了商家经营者的“惯例”,暗中赚取顾客冤枉钱的“门道”。

  在易初莲花正大广场店,记者随意拿了几个塑料袋,在不同柜台提供的秤上称了称分量。其中小塑料袋重4克,大一些的有6克。这些塑料袋装的产品既有每500克几元钱的蔬菜瓜果,也有每500克数十元钱的糖果糕点。尽管该卖场部分台秤明文标示“已去除毛重”,但将空包装袋放上秤台后,还是出现了2克左右的读数。如此算来,每使用一个包装袋,消费者总要支付几分至几角钱。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散装食品柜台每天使用的塑料袋超过100个。以每个塑料袋重4克、散装食品平均每500克10 元计算,一个包装袋就要卖8分钱,仅此一项,每天的营业收入可达8元,一年接近3000元。尽管包装袋本身也需一定成本,但经营者一般都已将这部分支出计入产品成本,因此3000元基本可以算作“额外收入”。对不少柜台来说,这样的计算其实很保守,因为很多进口食品或南北炒货每500克的单价都在50元以上。对拥有十几个散装食品专柜的超市卖场来说,包装袋“生”出的经济效益更为可观。

  更令人瞠目的是,包装计重在一些经营者看来,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生意经”。记者在南京东路上一家“来伊份”连锁店点购了标价为每500克13.8元的无核山楂,只见营业员利索地抄起山楂放进塑料袋,就直接称重。该店使用的是玻璃纸包装袋,不仅比一般包装袋厚,全塑料自封口也增加了其重量。为此,记者提出异议:“你们怎么不扣除玻璃纸袋的分量?”营业员却很不以为然:“我们都是这样称的,差不了多少。”而在一家社区超市中的“一品张”专柜营业员告诉记者,别的顾客也曾对包装袋计入商品分量提过意见,她向公司方面反映后,得到的答复竟是所有门店都是这样操作的,没有必要去除包装分量。“公司方面告诉我,说开在地铁里的门店从来没人提过这个问题,社区里的消费者太‘刁’了。”

  消费者要求扣除包装毛重居然被称之为“刁”,其是非曲直的颠倒显然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法律人士指出,以往社会各界对捆扎大闸蟹的麻绳重量颇为关心,屡屡对粗绳、粗线提出抗议。但轻飘飘的包装袋同样不能忽视,其性质和麻绳一样,都是对商家诚信的考问。放任经营者如此操作,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有违公平原则。  作者:任羽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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