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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报食品违法案最高奖5万

2007/1/29 11:08:49 来源:宁夏日报

    掺杂掺假、涂改食品生产日期、无证生产经营等均在举报之列

    本报讯 (记者 马骏)记者1月26日从全区食品安全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最高可奖励5万元。该办法今年2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凡举报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都在奖励范围内。如:种植、养殖、加工、经营使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违反国家标准规定,超量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水产等及其制成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者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食品的。

    举报人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各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将会得到物质奖励。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罚没款,但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奖励。

    《办法》还规定,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不得拒绝受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责任编辑:马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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