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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

2007/2/19 10:48:10 来源:新华网

    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市民吃得更放心,成都市启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不合格食品3小时内全部退市并召回已售出部分。记者18日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此举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据了解,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召回、退货、封存、扣留、没收、销毁等措施,中止流通或退出市场的行为。

    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成都市工商局将发布退市通知,并由区、县工商部门在3小时内,采取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登记封存、查封、扣留等市场控制与强制退市措施,并依法组织查处。

    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告示的时间不少于3天,召回和销毁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与退市的不合格食品属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交该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继续销售。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所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不主动停止销售,隐瞒不报继续销售的,或者在被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隐匿销毁凭证台账资料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经营者档案。

    据介绍,为了及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工商部门与主要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商场建立了不合格食品退市联动机制,多渠道广泛采集食品质量数据,及时发布、反馈不合格食品信息。

    目前成都节日市场的抽检表明,腐乳类食品合格率在93%以上,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也仅是标签标注不规范,内在质量没有问题,市民可以放心食用。而茶叶的抽检表明35%的产品不合格,包括农药残留超标、水分指标不符等,工商系统已责令商家撤柜并进行处罚,消费者也可凭销售凭据前往退货。(记者肖林)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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