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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格包装,何来食品安全

2007/3/1 9:27:34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省经贸委最新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和铝铁器具等与食品“零距离”接触的包装材料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去年6月至7月,浙江省在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抽检的67家塑料制品企业有4家涉嫌使用回收塑料做食品包装,1000多箱奶瓶、两万多支饮料瓶被查封。

  目前导致食品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有些企业使用废旧回收材料(主要是塑料)制成食品包装用品。废旧材料含有大量重金属元素或杂质,还可分离出甲醛等致癌物,由此制成的劣质包装用品在长期反复使用的情况下,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物中,通过食用积累导致慢性中毒,对儿童和青少年成长发育尤其不利。二是一些作坊式企业为“节约成本”、获取高利润,故意采用不合格材料制做食品包装用品。比如,有的企业以脲醛类模塑粉替代三氯氰氨(密胺)制成碗、杯、勺、筷子,再在餐具外表涂一层三氯氰氨粉。这样的餐具在使用过程中,其析出的游离甲醛,对人体具有强烈的致癌性。

  和食品密切接触的材料,如纸、竹、木、金属、搪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涂料等对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但这一问题往往不为人重视,由此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也大量存在。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不能一味依赖“QS”标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而是要立足于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包装材料的使用,将劣质包装材料挡在食品包装用品之外。

  在这一点上,江西省的做法可资借鉴。从去年7月1日起,江西省开始实行食品包装企业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规定食品包装企业须获得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并对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许出厂;任何企业不得使用回收原料制作食品包装物;使用新型的增塑剂、稳定剂必须报批,批准后方可使用。有了这一规定后,江西省使用劣质材料制做食品包装用品的情况大大减少。

  没有合格的食品包装,食品安全无从得到根本保证,因此,要减少食品安全隐患,必须加强对食品包装的管理,彻底杜绝劣质材料用于食品包装用品的现象出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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