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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言辣语:毒果岂能是消费者的错

2007/3/23 15:05:31 来源:信息时报
    常吃的水果居然有“毒”,这就很令人惊讶了。然而,专家的提醒则更让人惊讶不已。
    按照专家的提醒,“毒”水果完全是因为消费者的错了。如果消费者不“以貌取果”,那么商家是不会“投其所好”来以身试法炮制毒果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此种“提醒”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前些时,外国的一些名牌服装经检查居然是假冒产品。于是也有人归结为是国人爱慕虚荣,喜好外国名牌服装所致。
    不错,如果消费者不喜欢吃红红的荔枝,那么水果商贩是不会将荔枝用硫酸溶液浸泡或用乙烯利水剂喷洒,使荔枝变得鲜红诱人;如果人们不喜欢吃嫩黄色的香蕉,那么水果商贩是不会将香蕉用氨水或二氧化硫催熟,使其表皮嫩黄好看。然而,人们爱吃表皮红红的荔枝和嫩黄的香蕉,这是没有什么错的。因为荔枝和香蕉成熟了才能吃,才好吃,才有营养。而香蕉的成熟则是表皮呈嫩黄色,荔枝的成熟则是表皮呈红色。这是自然界的规律,谁也无法改变的。消费者只青睐表皮色彩爽目的果品,我们总不能让现代的人们回到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去吃没成熟的果子吧。
    倘若“毒”果是人们所“好”的结果,那么假冒伪劣的食品都可以说成是人们的过错,不,其他一切伪劣商品都是消费者的过错。因为人们爱吃红心咸鸭蛋,所以才用上苏丹红;因为人们爱吃颗粒光洁的大米,所以才将那些陈旧得不能食的稻米抛光;因为人们爱喝五粮液、茅台等名酒,所以才用劣质酒、敌敌畏勾兑。就是那些盗版书的出现,也是因为人们爱读书的缘故。看起来,只有将人们的嘴巴封上,眼睛蒙上,耳朵堵上,使人们不吃不喝不穿不用不玩,不看书读报。一句话,让人们什么都不消费。我冒昧地向认为“商家投顾客所好才炮制毒果”的专家问一句:这可能吗?
    “毒”水果的出现,是不法商贩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见利忘义,见利违法,是管理者的失职,是法律对这种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没有严格而适当的惩处,是对这些不法商贩打击不力不严所造成的。如果将其归结于消费者的正常消费,则是对不法商贩的纵容。如果专家要向公众提醒,那么应该告诉公众如何辨识水果是否有毒,如何举报炮制、销售有毒水果的商家,同时应该提醒管理者如何打击炮制、销售有毒水果的商家,保证人们吃上卫生、安全的水果,而不是指责人们应有的正常消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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