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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

2007/4/3 8:52:28 来源:杭州日报
    今年开始,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两种类别进行分类,被评为一类企业的浙江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每年只需要接受一次定期监督检查即可,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浙江省认证认可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浙江省今年即将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分类管理办法,对我省700余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浙江检验检疫局将按照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两种类别进行分类,并实施定期监督管理。

  要被评为一类企业,条件相当苛刻,包括企业必须诚信度高,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出口两年以上并形成一定出口规模,两年内在检验检疫部门出口抽检、抽查检验和残留监控中检验合格率达100%,等等。今后,被评定为一类企业的,浙江检验检疫部门每年的定期监督检查频次仅为一次。没有被列入一类分类管理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自动被归为二类企业,将按照原有的规定,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换证复查。不过,对于季节性生产且年出口在5批以下的企业,可用日常监管代替定期监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因安全卫生质量问题被暂停报检,在系列出口检查监控中被发现不合格等情况的,一类企业将有可能被降低类别,失去其享受的待遇。

  据介绍,今年浙江检验检疫部门将集中力量抓好水产、罐头等六大类产品,以及蜂产品、肠衣等较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管机制,通过两年至三年的努力,完成对重要敏感商品生产企业的地区局之间的异地交叉监督检查。(通讯员 浙检 记者 洪光豫)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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