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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委发出警示:功能饮料不能代替日常饮水

2007/6/8 10:17:49 来源:市场报

    天气渐热,各种标称“补充营养素”、“提高免疫力”的功能饮料纷纷上市。日前,湖北省消委发布消费警示:功能饮料多为炒作概念,并非人人皆宜。不少功能饮料所标注的微量元素含量,十分模糊随意,消费者小心被“忽悠”。

  该消委市场调查显示,功能饮料每瓶均在3元至4元,比矿泉水、可乐、茶饮料贵得多,所谓激发潜能、抗疲劳、抗氧化、改善免疫功能等宣传,多数属于商家炒作的概念,其成分都是添加了咖啡因、维生素,和钠、钾、镁等矿物质,但标注的含量比较模糊和随意。像尖叫运动饮料,标注维生素B6的含量范围为“0.01至0.12毫克/100毫升”,高低相差12倍,皇家动力活力饮料标注的镁含量范围是“0.2至10毫克/100毫升”,更是相差50倍之多。

  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功能饮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即使是在准备提高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批的新国际《饮料通则》中,也没有“功能饮料”这一分类,其生产商执行的都是自己的企业标准。

  有关人士认为:功能饮料是指特殊人群来喝,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更不能代替日常饮水。

  首先,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喝功能饮料。一些功能饮料中含有咖啡因、牛磺酸等刺激中枢神经的成分,成年人饮用能提神抗疲劳,但儿童就应慎用;对于心脏病和高血压患者来说,功能饮料通常含有的钠元素会增加机体负担,引起心脏负荷加大、血压升高。因此,在没有运动流汗的情况下,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的人群也不适宜饮用。

  其次,功能饮料不能代替饮水。由于各种功能饮料含有糖分,可以抑制人体的摄食中枢,使人产生饱感,还容易造成脱水,只能解一时之渴。

  该消委还特别提醒,市场上凡是经过审查、实验的功能性饮料都具有两个特征:一是产品包装上都有一个类似草帽的图案标志,上面写有“保健食品”字样;二是真正的功能性饮料在包装上都有批准文号,写有“卫食健字×××第×××号”。(荣先明 胡岳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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