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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者应重奖

2007/9/5 11:25:34 来源:网友

    捍卫我们餐桌安全的根本之策

  2007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地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国家食品安全网2007年8月31日)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苏丹红"事件、光明牛奶变质返厂加工事件、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等等已经让我们心惊肉跳,但是,诸如媒体批露出来的"地沟油"、"潲水油"、"雕白块"等等,更让我们觉得似乎很少有食物可以让我们信任了。关系到每家每户的日常生活,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笔者以为,要切实保护我们的餐桌安全,治本之策是加强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力度,将不法生产窝点坚决取缔,将不法运输、销售线路坚决消灭,将那些甘冒天下大不韪的不法商人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能清除那些附着在食品链条上的蛀虫,才能使我们不再为能吃什么和敢吃什么这样的问题忧心。

  首先,要建立起群众举报不合格食品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从已经批露、揭发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许多都是普通群众最先发现和举报出来的。不法商人将有毒有害食品转化为利益,离不开生产、运输和销售三个链条,无论在这三个链条中的哪一个部分,总要与人打交道,如果群众能够首先发现这样的窝点,并及时举报,那么这些不合格食品根本就到不了我们的餐桌。因而,建立起群众举报不合格食品的激励机制十分必要。以前许多群众是在无意中发现的举报线索,如果普通群众能够发挥积极性,自发、有意识地去发现、挖掘不法窝点、不法分子,那么这些不良商人就再也无处藏身了。

  其次,要加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力度。食品安全事件高发,与相关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密切相关。针对这些情况,《实施意见》指出,加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力度,特别是要将县乡两级政府责任落到实处,强化责任追究。积极会同各级行政监察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加强食品安全监察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地方集中公布主要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捍卫我们的餐桌,政府必须主导,必须负责,否则即使群众发现了问题,这些问题也解决不了。政府负责的主要内容,就要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卫护食品安全的完整机制。

  最后,按照法律,对违法者严惩不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于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监督和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中也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对于胆敢违反法律规定,不顾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不良商人、不法分子,要依法坚决处理、惩戒。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人们的生存和身体健康,是关系到国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因而,对这一问题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加快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何耀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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