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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农产品减免检验检疫费

2007/9/28 9:33:48 来源:深圳商报

    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出口农产品将予免收或减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减免收费的项目包括品质检验费、动物临床检疫费、植物现场检疫费、动植物产品检疫费、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相关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项目收费。

  此次涉及减免收费的产品种类多、范围广,涵盖未加工、初加工和深加工的农产品1800多种。据统计,每年有超过100万批的农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实施减免收费后,每年经深圳口岸出口的农产品将减少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约4000万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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